市财政局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
近日,市财政局出台相关文件,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,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、减少政府采购争议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。
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清单。出台《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》,围绕强化预算管理、规范内控制度、完善全链条管理、优化营商环境、加强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,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,并细化明确25项责任要求。
二是指导规范内控制度。出台《连云港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》,从内部职责分工、采购组织实施、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、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、资产和档案管理以及采购绩效管理等16个方面,梳理了88条对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、规范内控制度的指导性要求。此外,还要求采购人细化落实规范要求,结合单位实际尽快修订完善内控制度。
三是动态跟进制度落实。通过出台规范,要求采购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,动态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机制,并及时将内控制度机制向财政部门备案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全市高质量考核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内容,将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绩效情况纳入管理范围。